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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9 更新时间:2017-7-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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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暑期 安全游玩 正值八月份快乐的暑期开始了,有很多家长会带着孩子去江边游玩,大部分家长都认为自己会水性导致儿童溺水安全防范意识淡薄,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为防止暑期溺水事故的发生,近日,社区第二居委会组织志愿者利用赶集日的契机开展溺水安全知识宣传。 1、必须在家长(监护人)的带领下去游泳。单身一人去游泳最容易出问题,如果你的同伴不是家长,在出现险情时,很难保证能够得到妥善的救助。 2、身体患病者不要去游泳。中耳炎、心脏病、皮肤病、癫痫、红眼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及感冒、发热、精神疲倦,身体无力都不要去游泳,因为上述病人参加游泳运动,不但容易加重病情,而且还容易发生抽筋、意外昏迷,危及生命。传染病患者易把病传染给别人。另外女同学在每月特别期间均不宜游泳。 3、参加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水中游泳,尤其是在满身大汗,浑身发热的情况下,不可以立即下水,否则易引起抽筋、感冒等。 4、被污染的(水质不好)河流、水库,有急流处,两条河流的交汇处以及落差大的河流湖泊,均不宜游泳。一般来说,凡是水况不明的江河湖泊都不宜游泳。 5、恶劣天气如雷雨、刮风、天气突变等情况下,也不宜游泳。 在此特别要求学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防溺水工作,预防为主,熟悉防溺水常识是我们每一个人职责,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 通过学习,增强了家长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护自救能力,为青少年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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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第二居委会 责任编辑:墨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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